9月18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军受邀在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以《把握民法典要义,弘扬民法典精神,助力推进民法典学习贯彻》为题作了专题讲座。自治区党校秋季学期新任职厅级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第5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第2期),第81期县处级干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修班,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进修班240余名学员听取了讲座。自治区党校培训部主任马自忠主持讲座。
董军院长表示,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是新时代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有利于更好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从内容上看,民法典巩固了从身份到契约,从单位人到平等的市场主体的深刻转变,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一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
董军院长指出,为适应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民法典体现出了诸多新的时代特征。为了全面加强权利保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民法典的人格权独立成编,权利保护规则更加明晰。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民法典明文保护英烈名誉,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并通过法律条文向社会宣誓规则意识、诚信精神的内涵,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为依法平等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民法典构建了完整的平等制度体系,充分贯彻产权平等保护精神,不断推动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同时,民法典还具有尊重意思自治,促进交易发展;坚持绿色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与时俱进,体现科技发展进步等新的时代特征。
讲座中,董军院长列举了困境儿童指定监护人案、居住权案、继承宽恕案、冰面遛狗溺亡案等生动的典型案例,对民法典的有关新规定、规则的实践运用进行了讲解。
学员们纷纷表示,董军院长的讲座简洁凝练,深入浅出、内容丰富,资料详实、案例生动,让人深受启发,有效地提升了学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今后将在工作岗位上更好地贯彻民法典精神,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