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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重拳出击,向黑恶势力亮剑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自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止5月底,我市基层法院受理涉恶一审案件10件,涉案被告人100人,判决566人,市中级法院受理涉恶二审案件4件,判决337人。

畅通渠道,深挖彻查不放松

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真正向黑恶势力亮剑,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如何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深挖彻查是关键。

20189,原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樊某等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一案时,发现樊某等人在向孙某某借款到期后,遭到孙某某暴力催债。同时,原州区法院城郊法庭在办理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相关案件时,也发现孙某某有高息放贷行为。于是,经综合甄别,原州区法院认为此属于涉恶犯罪线索,遂进行线索移交。

今年1月,经公安机关侦查,一举打掉了以孙某某为首的3人恶势力犯罪,目前,孙某某等3人因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即将被提起公诉。

重视工作细节,深挖线索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两级法院除常规性工作以外,对近五年来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全覆盖线索排查,对近三年办理的案件对标重点打击范围进行重点排查。同时,通过“两微一站”等媒介,公布线索举报途径,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及时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信息进行核查答复。目前,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线索共计188件,向有关部门移送163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40件,移送27件。

准确认定,案件办理提质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错综复杂、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要赢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集中一批有觉悟、有经验、业务能力强的办案人员必不可少。为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市中级法院选报两级法院5名员额法官进入自治区高院组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才库,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慕蓉就是其中一位。

“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事实多、罪名多、人数多、案卷多、难点多、争议多是涉黑涉恶案件最大的特点,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就尤为重要。同时,随着这项工作的不断深入,黑恶势力也在不断改变策略、翻新花样,对法官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参与扫黑除恶案件审理、监督指导的慕蓉来说,深有感触。

为了加强对下指导,市中级法院制定涉黑涉恶案件“1+11+X”包案监督指导制度,即1名院领导、1名员额法官对辖区1个法院的若干案件进行包案监督,实现院院有监督指导责任人,涉黑涉恶案件件件被精准监督,进一步助推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提质增效。

针对区、市扫黑除恶督导反馈6类问题,市中级法院制定了21项整改措施,从提出司法建设、组织联席会商、研讨疑难问题等入手,为各政法单位快速、高效、保质办理涉黑恶势力案件提供支撑,加快了办案节奏,缩短了办案周期。彭阳县法院公开审理的孙某某等27人恶势力犯罪,相比其他恶势力集团犯罪办理时间,提速近30天。

法定标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521日至22日,彭阳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由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田某、任某某等27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一案。

被告人孙某某、田某、任某某等2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山西、陕西、宁夏等地的煤炭生产企业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公共管理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集团。此案的公开审理是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又一实效。

在涉恶案件审理中,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举措,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案件定性和处理上既不降格,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同时,重视保障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2018年以来,一、二审庭审中律师担任辩护人出庭共计38人次,互联网庭审直播8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干警代表、学生代表、乡镇村干部代表等累计97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和宣判。

民心所向、剑之所指,扫黑除恶是事关老百姓的民生大事,必须敢于亮剑,把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真正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扫出朗朗晴空,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安全、舒心的生活环境,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固原日报记者樊永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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