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是我不想还钱,实在没能力一次性还上。”面对二审法官柳阳,某家庭农场负责人王有福(化名)满脸愁容。案卷上,是40万元借款本金;农场里,是一排排还没卖出去的景观苗木。农场还在转,账上却已经空了。
事情不复杂。2024年12月24日,某家庭农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短期投资借款合同》,借40万元,借期一年,利息2万元。2025年12月23日到期后,利息还了,40万元本金没还上。村集体把农场告到县法院。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4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农场拿不出这么多钱,上诉到固原中院。
案卷到了柳阳手里。判,不难;维持一审,也简单。可她问:“判了也还不上,这判决能解决啥?”她没急着下判,先把卷宗仔细梳理了一遍。农业周期波动、农资涨价、销路受限、连年亏损,几件事叠在一起,农场资金链断了:账户里没有可用流动资金,没有房产、存款、理财等能快速变现的资产,王有福个人也没有额外收入和偿债财产。一次还40万元,不现实。如果简单维持一审,农场要么被强制执行,要么彻底倒闭。
“涉农案件,不能一判了之。”柳阳决定,和合议庭法官去农场看看。走进农场,景观苗木长势良好,农机设备保养得当,存量果树已进入挂果期。农场主要培育、销售景观苗木,底子还在,资产还在,还能继续经营。
可调解一开始就卡住了。村集体态度坚决:一次性付款,不同意分期。“之前私下沟通,农场负责人态度不好,我们心里不舒服,不想再协商,就希望法院依法判决、一次性还清。”“农场现在确实没钱,但资产还在,经营能力还在。硬逼着一次性还清,农场只能垮,村集体的钱更收不回来。”柳阳给村集体算账,“分三年还清,每年还一部分,农场有喘息空间,你们的钱也能有着落。经营状况好,还能提前还清。”张镇长表示,“保住这家农场,对镇里的农业产业发展有好处”。
反复沟通后,村集体态度松动了。“柳法官说得在理,我们也不是不讲情面,关键是钱要能收回来。”
最终,合议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坐在村委会会议室,达成调解方案:分三年还清借款本息;若经营状况良好,提前还清。
签协议那天,王有福说:“感谢固原中院,站在我们的立场考虑困难,没让农场陷入死局。”村集体负责人也坦言:“没有法官一次又一次沟通做工作,这个官司不会这么圆满解决。”
调解书不厚,几页纸。王有福把它收好,回到农场。苗木还在长,果树还挂着果,农机还能转起来。这个差点被40万元压垮的家庭农场,又能接着干了。(通讯员/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