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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页纸的合同,两年的官司,52万的教训 ——固原中院从一起纠纷“顺藤摸瓜”,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市场行为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承办法官傅美源合上卷宗,眉头没松开。

  这是一起农村蔬菜大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某村集体经济组织吵得不可开交。公司说,村里没把50亩大跨度拱棚交付给我,被别人种了菜,凭什么让我交租金?村集体经济组织说,大棚早就交了,你自己不经营,荒在那儿长草,租金一分不能少。双方各执一词,官司从县法院一路打到了市中院。

  可翻开合同,法官愣住了——半页纸,租金支付方式没写明白,违约责任一栏空着,连大棚交付标准都只写了个“约”。50亩大跨度拱棚和68.86亩钢架拱棚打包出租,年租金合计35.66万元,分两期支付。可合同里对“交付”二字,没有任何具体约定。

  “这合同,签得跟没签一样。”法官心里咯噔一下。

  更蹊跷的是,合同签了快两年,公司说50亩大棚没交付,却从来没向村里主张过权利;村里说大棚早就交了,可交付凭证拿不出来。2025年8月,公司报警说自己的大棚被别人占了。民警到现场一看,大棚里荒草丛生,周边农户临时种了些蔬菜。而公司的人到场后,只要求备案,没要求铲除。

  “自己的棚,别人种了菜,你只备案不赶人?”承办法官后来回忆,“刚接手时以为就是普通合同纠纷,仔细一看,合同签订、履行、补贴申领,每个环节都有漏洞。这绝不是个案。”

  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合同整体解除,公司支付剩余租金52万余元及利息。

  案子判了,但承办法官没觉得轻松。他把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活动的风险点系统梳理了一遍——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监管不到位、补贴资金使用有风险,条条都指向基层治理的短板。一份司法建议,很快发往有关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建议很具体: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民商事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经营后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能力培训。

  “说实话,收到司法建议时,我们一开始心里有压力,觉得法院是不是在‘找茬’。”某乡镇负责人坦言。但仔细读完,他发现每一条都点到了痛处,也给出了可操作的办法。“村里签合同,往往是‘一张纸、两行字’,出了事才发现漏洞百出。就像这个案子,50亩大棚交没交、怎么算交,合同里压根没写清楚,打官司全靠微信记录和报警记录来倒推。现在有了法院指导,我们正逐村排查、逐份规范,心里踏实多了。”这位负责人说,乡镇已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把司法建议里的内容一条条学透、落实。

  民三庭负责人说:“司法建议不能一发了之,我们建立了跟踪回访机制,定期了解整改情况,必要时上门提供法律指导。”从反馈看,相关部门已着手规范合同模板、建立补贴审核台账、开展法治培训。

  今年以来,固原中院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工权益保障、校园管理、安全风险排查等领域突出问题,已制发司法建议35份,回复率87%。从个案审理中发现行业共性问题,以司法建议形式向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精准开方”,用承办法官的话说,就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别等打官司才着急”。一份份司法建议,正从“纸面”落到“地面”。(通讯员\王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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