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释法说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裁判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情感共鸣,系统提升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近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开展判后释法答疑工作提供操作指引。
《实施细则》共31条,对判后释法答疑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答疑主体、答疑类型、答疑程序、纪律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判后释法答疑覆盖每起案件,并按宣判答疑、申诉答疑、信访答疑三个阶段推进。法官在判后耐心释法说理,讲清法理情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动减少上诉、申诉、信访等“衍生案件”。
在程序启动上,法官在宣判、受理申诉信访时应当主动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判后释法答疑,当事人也可直接向诉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接洽、登记,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确保释法答疑工作高效运行。答疑主要由主审法官承担,原则上不少于一次;必要时,由合议庭审判长、庭长、院长进行答疑。
答疑坚持依法、规范、合理、文明、息诉、便民原则,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的疑问,耐心细致予以解答。针对法律专业术语难以理解、事实认定有异议、法律适用有异议等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回应,结合案例库案例,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人和”。
为确保实效,所有答疑工作全程留痕、登记记录、存档入卷。立案庭建立答疑情况通报制度,审判管理部门全程跟踪、及时督查督办,并将答疑质量和效果纳入绩效考核,推动法官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固原中院将深入贯彻“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持续规范说理、强化能力建设、健全保障机制,推进全流程、全业务、全过程释法答疑,让法官公正裁判和群众公正感受无“温差”、无“色差”。(通讯员/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