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法护绿水青山 赋能绿色转型——固原中院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6月5日,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固原中院组织干警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发放生态环保普法手册、宣传彩页等方式,在市区博物馆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固原绿色转型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宣传活动聚焦“依法保护、依法治理”主题,选派环境资源审判法官、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布置多块法治宣传展板、制作生态环保普法手册和宣传彩页。法律咨询服务台前,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核心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重点内容。宣讲中,法官结合隆德县山河乡山河村小聂沟王某平上坟失火案、西吉县沙沟乡陶堡村陶北组王某福盗伐林木案等本地环境资源案件,以接地气的固原话、身边事讲清法理、讲明危害、讲透责任。针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关注的山林水资源保护、人居环境整治、企业排污管控等重点内容,细致科普环保法律规定;现场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环境污染维权、邻里排污纠纷、生态损害举报等问题,逐一指导合法维权渠道,切实为群众解疑惑、指路径。


  同步展出的宣传展板、精心编制的生态环保普法手册及宣传彩页,图文并茂、直观生动,聚焦非法排污、乱砍滥伐、非法捕捞、随意倾倒垃圾、破坏植被等本地易发多发生态违法情形,清晰列明各类违法行为对应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等法律后果。通过“以案释法、以例明规”,让群众直观感受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与沉重法律代价,切实增强法治警示效果。

  固原地处西北生态保护区,同时也是生态敏感区、脆弱区,林草水土保护、野生动物管护责任重大。近年来,在全市同防同治、共建共护下,固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为绿色转型筑牢了生态根基。

  生态保护,普法先行。固原两级法院始终将生态环境普法宣传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坚持常态化、精准化开展普法活动,把法治宣传融入群众生活、嵌入基层治理。通过可视化、接地气、本土化的宣传方式,让生态环保法律知识真正走进群众、深入人心,既引导群众树牢“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行动自觉,又以司法警示筑牢生态保护防线,以法治力量守护固原绿水青山,为建设生态优美、绿色发展的美丽固原提供坚实司法保障。(通讯员/赵奇) 
来源: 责任编辑:
☆ 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