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一批罪犯依法获准减刑、假释,踏上归途与家人团圆过年。
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春节前集中审理、宣判了一批减刑、假释案件。对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改造表现良好、经评估无再犯罪危险的15名服刑人员,依法裁定减刑或假释,其中5人因减去余刑于2月11日上午刑满释放,顺利返乡与家人团聚。
此次集中办理工作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坚持依法审慎、公开公正、从严把关的原则。检察机关依法全程监督,刑罚执行机关积极配合。法院重点围绕罪犯的改造表现、悔罪程度、社会危险性及家庭帮教条件等进行综合审查,对暴力犯罪、侵犯公民人身财产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类型案件依法从严把握,确保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集中宣判现场,审判长向获释人员郑重告知法律义务与监管要求:“希望你们彻底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学法守法,任何时候不越雷池、不碰红线,用合法劳动安身立命;要珍惜亲情,主动修复家庭关系,善待家人,做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用的人;要正视过去、面向未来,保持改造期间良好状态,用行动重塑信任、赢得尊重。”获释人员纷纷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积极融入社会,自觉接受监督,脚踏实地工作生活,绝不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此次集中审理与宣判,是固原中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相关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化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协作配合,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重要实践。通过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的程序,既保障了罪犯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温度,也为在监服刑人员树立了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的正面导向。
下一步,固原中院将继续规范刑罚执行变更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教育挽救相结合,在严格司法的同时传递法治温情,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