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固原中院集中办理减刑假释案助5名服刑人员回家过年

  

  春节前夕,一批罪犯依法获准减刑、假释,踏上归途与家人团圆过年。

  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春节前集中审理、宣判了一批减刑、假释案件。对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改造表现良好、经评估无再犯罪危险的15名服刑人员,依法裁定减刑或假释,其中5人因减去余刑于2月11日上午刑满释放,顺利返乡与家人团聚。

  此次集中办理工作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坚持依法审慎、公开公正、从严把关的原则。检察机关依法全程监督,刑罚执行机关积极配合。法院重点围绕罪犯的改造表现、悔罪程度、社会危险性及家庭帮教条件等进行综合审查,对暴力犯罪、侵犯公民人身财产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类型案件依法从严把握,确保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集中宣判现场,审判长向获释人员郑重告知法律义务与监管要求:“希望你们彻底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学法守法,任何时候不越雷池、不碰红线,用合法劳动安身立命;要珍惜亲情,主动修复家庭关系,善待家人,做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用的人;要正视过去、面向未来,保持改造期间良好状态,用行动重塑信任、赢得尊重。”获释人员纷纷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积极融入社会,自觉接受监督,脚踏实地工作生活,绝不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此次集中审理与宣判,是固原中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相关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化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协作配合,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重要实践。通过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的程序,既保障了罪犯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温度,也为在监服刑人员树立了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的正面导向。

  下一步,固原中院将继续规范刑罚执行变更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教育挽救相结合,在严格司法的同时传递法治温情,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 责任编辑:
☆ 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