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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规十周年“三个规定”筑起公正司法“防火墙”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立规十年来,固原中院始终锚定全面从产管党治院要求,以“严”字立标、“实”字打底,将“三个规定”贯穿司法办案全流程,推动“主动报、如实报、精准报”成为干警行动自觉,持续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触摸到公平正义的温度。

  以学铸魂,拧紧思想“总开关”。依托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主题党日和支部会议“四个课堂”,综合运用政策解读、专题辅导、重温规定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三个规定”制度规定及配套文件,专题研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通过“常学常新+反复深化”帮助干警划清纪律红线、校准思想坐标,夯实廉洁司法根基。

  以案为鉴,防微杜渐“守底线"。坚持“正向引领+反面警示”,组织干警深学《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正反典型案例》《全区法院违反“三个规定”案例选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以案讲廉、以案释纪明确履职“警戒线”,同时对照警示案例,梳理案件受理庭审、裁判等全流程“风险点”,构建“案例剖析+集中研讨警示教育模式,让典型案例成为“活教材",持续敲响廉洁司法“长鸣钟”。

  以上率下,树立填报“风向标”。坚持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推动解决制约发展问题。院领导等“关键少数”带头记录、带头报告、带头拒绝违规干预,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既做“执行者”也做“推动者”,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月统计、季通报、年总结”机制,对填报情况实时跟踪、动态督导,推动全院实现“要我填报”到“我要填报”,从“不会填报"到“准确填报”的转变,确保填报全覆盖、无遗漏。

  以督促效,筑牢监督“闭环链”。把“三个规定”嵌入立案、庭审、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关键环节,明确告知干警填报要求、释明违规后果,实现制度执行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督察室每月25日前对全院填报数据进行逐条查对类型不准、内容缺项、凑数填报等问题“即时反馈+限期整改”;同时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专项检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监督检查重点,靶向纠治制度执行中的“梗阻”问题,确保监督无死角、执行不打折。

  通过深化“三个规定”落实,法院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呈稳步上扬态势,干警依法履职、抵制干扰的底气更足,“有问必录、逢录必核违规必究”的清廉氛围已然形成,为司法公正筑起了坚实的“防火墙”。

  “我们将继续以‘三个规定’落实为‘小切口’,撬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大生态’建设,通过常态化通报制度执行情况、深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靶向整改突出问题,推动‘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落到实处,以’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的韧劲,确保‘三个规定’在十年新起点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波表示。(通讯员/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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