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国家司法体系中一项充满温度的制度设计,旨在为因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提供及时救济。近年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暖心工程”来抓,通过切实发挥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价值功能,不仅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更在执行工作中培育出诚信履约的社会风尚。
案件回顾:一场争吵引发的悲剧
2020 年7月的一个傍晚,王某与扈某这对相识多年的朋友,因琐事发生激烈争执。争吵中扈某提及了王某家中长期存在的矛盾,这让本就情绪激动的他失去了理智。情绪失控之下,王某驾车载着扈某驶向附近水库,车辆沉入水中后,王某侥幸逃生,扈某却不幸溺亡。
这场突如其来的悲剧彻底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扈某父母在承受丧子之痛的同时,还要面对高额的丧葬费压力。2020 年 11 月,他们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丧葬费等共计44076.5 元。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因经济困难未能履行赔付义务。
司法救助:雪中送炭解民忧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穷尽线上线下查控手段,均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扈某父母年事已高且无固定收入,执行法官主动告知他们司法救助政策,并协助申请救助金。2021年,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决定给予扈某父母司法救助金 44076.5 元,这笔钱及时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拿到救助金时,扈某母亲颤抖着说:“这笔钱不仅是经济上的帮助,更是让我们重新站起来的希望。” 司法救助制度的温情,在这一刻得到了生动体现。
代履行还债:诚信与担当的觉醒
2025 年新年伊始,固原中院执行一庭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法官你好,我是王某的母亲,我来法院替儿子偿还当年欠付的丧葬费”。原来,王某入狱后,王某的家庭也破裂了,王某的父亲已过世多年,母亲没有收入来源且身患疾病,但她始终牢记儿子的债务。“虽然我没读过什么书,但我知道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国家当年帮我们还了丧葬费,我们不能让这笔救助金一直悬着,应该让它去帮助更多需要的人。”王某的母亲说道。
为了凑齐这笔钱,王女士省吃俭用。2025 年 1 月 10 日,她带着现金从村里出发,步行十几里到县城,再辗转乘坐长途汽车来到法院。当她将 44076.5 元现金交到法院一案一账户时,这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早已满头大汗,但眼神中透露出坚定与释然。
执行干警感慨地说:“在执行案件中,我们见过太多逃避债务的案例,但像王女士这样主动偿还救助金的情况实属难得。这不仅体现了个人的诚信,更彰显了司法救助制度的社会价值。”
干警感悟:普法永远在路上
王女士的举动引发了执行干警们的深思。执行一庭庭长赵军万表示:“执行难,难在部分被执行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道德的约束。但王女士的行为也让我们看到,只要普法工作到位,群众是能够理解并支持执行工作的。”
近年来,固原中院在强化执行力度的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讲”“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同时,与发改委、银行、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对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行曝光和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社会氛围。
王女士的故事传开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许多群众表示,这起案例让他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救助的温情。一位村民说:“以前总觉得打官司很费事,现在明白了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欠债还钱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制度完善:让司法救助更可持续
王女士主动偿还救助金的行为,也为司法救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新思路。固原中院执行局长陈君礼介绍,目前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司法救助金代偿机制,对于有履行能力但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人,鼓励其分期偿还救助金,确保救助金能够循环使用,帮助更多困难群众。
从司法救助到代履行还债,这起案件串联起了法律的力度与温度。它不仅彰显了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更诠释了诚信与担当的社会价值。正如王女士所说:“这笔钱是国家帮我们还的,但我们不能让这份恩情落空。”这种朴素的感恩之心,正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石。今后,固原中院将继续深化司法救助制度落实落地,让司法温情持续传递,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通讯员 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