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原中院在立案阶段先行调解了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固原市检察院派员代表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到场参与调解。经调解,四名被告主动承担了删除信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甘某、马某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为客户办理手机卡、实名开户的过程中,私自办理副卡号码,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获取的客户手机号码、验证码以每条信息1元至8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用于转售后在微信、QQ、抖音、快手、小红书、京东、陌陌等应用程序上注册账号并出售,从中非法获利。至案发,甘某等人分别接收违法所得3000元-9000元不等。甘某、马某等人违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起诉人向固原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甘某等人承担个人信息民事侵权责任。
固原中院立案庭收案后,发现各被告对自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事实均无异议,遂安排法官进行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抽丝剥茧地向各被告讲解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教育引导各被告认识错误,承担删除信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甘某等四人主动删除了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解散、删除了创建的微信群,消除潜在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同意按照违法所得金额支付赔偿金并上交国库,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调解结束后,法院对调解协议内容依法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告,并在公告期满确认没有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提出异议后,确认上述协议并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该案处理过程中,立案法官主动开展调解工作,并在依法公告后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固定调解成果,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有效缩短了案件处理时长。调解过程中充分运用电子送达、网上缴费便利方式完成程序事务,对因降雪不能到场的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接入参加调解,免除奔波劳累。该案从立案、调解、公告到结案,只有部分当事人在调解时来了一次法院,部分当事人一次都没有来法院,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便利。
本案四名被告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为客户办理副卡号码,并非法售卖客户手机号码、验证码,虽因情节轻微,是初犯、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情节,依法可免于刑事处罚,但其侵犯个人信息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本案的起诉和调解,向全社会传递明确的信息: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处、对受害者的慰藉,亦是对社会公众的警示和教育。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公民个人信息、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助力营造公平公正、安全可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