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联合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的检察官向一名失学女童伸出援助之手,使她又回到了梦寐以求的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
2018年12月5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朱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我现在犯罪了,入狱也是罪有应得,只是我放心不下自己的女儿,她才14岁,只有我一个亲人……”在二审阶段,主某向主审法官马亚妮哭诉道。
了解情况之后,马亚妮与合议庭成员随即辗转至朱某老家彭阳县草庙乡、固原市原州区的出租房、小朱所在的学校调查小朱的情况。经多方打听,马亚妮进一步了解到,小朱父母已经离婚多年,小朱的母亲在离婚后下落不明,小朱与父亲相依为命,很少和其他亲戚往来。朱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庭经济困难且无人照顾的小朱辍学在家,独自一个人住在简陋的出租房内,仅靠每月200多元的低保和自己打零工维持生活。
“小朱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本应当享受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好好在学校学习,但命运却让这个未成年女孩早早辍学在家,独自一个人背负起生活的重担,太让人担心了。”想到这里,马亚妮决定尽其所能帮帮这个苦命的孩子。2019年3月8日这一天,马亚妮联系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检察官,前往小朱所在的固原市第三中学,找到了该校的负责人和小朱的班主任,商讨小朱入学事宜。小朱平时在校学习成绩优异,表现良好,因此虽然小朱已经辍学一年之久,学校却也很希望小朱能够继续接受教育。在法检两院和学校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小朱的插转手续当天就得到了办理,小朱当天下午就可以回到课堂。
临走时,小朱面对法官和检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几人嘱咐小朱,法院和检察院给予小朱的帮助是有限的,希望她能够勇敢面对生活的艰辛,鼓起勇气,走出困境,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下一步,我们将联系社会福利机构,争取给小朱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让小朱在更加稳定的条件下完成学业。”马亚妮感慨地说道,“小朱的笑容,是这个妇女节给我最丰厚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