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耕耘 无私奉献
固原市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王彤先进事迹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王彤同志,在2014年度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70件,审结66件,参加庭审150余次,均列全院第一。
在工作中他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严把案件质量关,审理案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处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处理了宁夏公路管理局与景洪波等十四人劳动争议纠纷、杜兴昌等与宁夏宏建公司、江苏中顺建设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系列案件,没有出现上访、缠诉的人和事,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在工作中他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第一要务,重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的工作,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他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的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任劳任怨,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参加法院工作以来,王彤经办的案件数以千计,接触的当事人不计其数,不少当事人曾经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或以钱物相赠,或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要求在办案时予以关照。但王彤同志从不为其所动,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办案的人民法官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