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预决算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宁夏南部,下辖一区四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5个基层法院,其中五个基层法院共设11个派出法庭。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管辖区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判不服本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提出上诉的各类二审案件;审理各类申诉、再审及检察院抗诉的各类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监督、指导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按照权限负责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以审判为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接待处理案件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7个,分别为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支队。现有在编干警9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预算,无所属事业单位二级预算。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表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9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94.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94.7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4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67万元。

二、关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5.7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2125.76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2424.2减少298.44万元,下降12.31%

人员经费1707.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6.88万元、津贴补贴451.42万元、奖金190.0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65万元、离休费13.35万元、退休费30万元、生活补助2.77万元、医疗费补助20.69万元、住房公积金103.28万元、住房补贴121.39万元。

公用经费41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04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46.78万元、物业管理费125.93万元、差旅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76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2.27万元、培训费23.3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9.68万元、其他交通费88.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6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802.99万元减少333.99万元,下降41.59%。主要用于案件差旅费、案件印刷费、法律宣传、法官培训、法院专递快递费、办案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三、关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减少4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减少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4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该部分预算纳入办案业务经费保障,不再另行预算。

四、关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总预算259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94.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2594.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94.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594.76万元,占100%

本年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125.76万元,占81.93%;项目支出469万元,占18.07%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8.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84万元,下降4.96%。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及物业管理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20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25.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2,793.76平方米,价值7,536.27万元;车辆13辆,价值326.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39.7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09.02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22,793.76平方米,价值7,536.27万元;;车辆13辆,价值326.48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39.7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09.0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从预算绩效目标编报、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本单位预算管理水平。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三)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指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法院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用。

 

  

  

  

    

    

    

    

    

    

    

    

  

    

    

    

    

    

    

    

来源: 责任编辑:
☆ 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