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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网》:固原中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

  

   4月28日,固原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全国、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进行了及时传达学习,重点对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分别对全国、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作出的批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分别在全国、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上作出的了重要讲话,以及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系统学习,并就落实会议精神和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提出了四项贯彻意见。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一方面要及时向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及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另一方面要组织全体干警,尤其是立案信访部门的干警,学深学透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全国、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上级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决策部署和区高院要求上来,做到既充分领会规定精神,又全面明了具体要求。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举措,使更多群众知晓立案登记制度的实质含义,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及满意度。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困难。认真查找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已经梳理出了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做好工作预案,着重在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诉讼引导、法律释明、舆情应对等方面做了精心准备。立案部门根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院有关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精神及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一套立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主抓落实,确保按要求从5月1日起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三是以改革为契机,强化司法便民。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着力改善诉讼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切实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的服务功能和水平,让立案窗口真正成为群众与法院的“连心桥”,4月17日至20日,固原中院利用4天时间在现有办公条件下,对立案大厅重新进行了陈设布置,健全了服务窗口,规范了服务流程。积极开展创新工作,打造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网上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巡回立案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为民”,让当事人更加方便、快捷地行使诉权。注重立案登记过程中的释明工作,做到一次性全面告知。健全案件分流和立审执等环节的衔接机制,注重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实现纠纷解决的多元化,妥善处理新增案件纠纷。

  四是加强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等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为此,固原中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立案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这一事关司法改革大局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我们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立案登记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社会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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