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李军
2007年初,只有小学和高中文化程度的马明和曹洪太看准了飞速发展的房地产行业,他们也想在这里捞一把。
在没有自有资金垫底的情况下,马明和曹洪太从他人手中赊购了固原市原州区警民路银杏家园旁边一块3700.13平方米的土地。在没有取得建筑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两人挂靠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土地使用证办在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通过议标,自行组织开工建设,定名为牡丹花园。此项目共3幢商住楼96套房,面积达9455.39平方米。
就这样,牡丹花园商住楼项目上马开工。
随着楼体慢慢增高,日益紧张的资金困扰着马明和曹洪太。为了完成“事业”,马明和曹洪太相继向很多人拉高利贷,并且一房多卖,先后以牡丹花园的96套房屋和1套地下室为标的,与借款人、材料供应商、分项工程承包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协议》等175份,其中,他们以59套房先后签订了129份合同。
随之而来的是催讨高利贷、材料款的各方利益相关人,马明和曹洪太不得不四处躲藏,最后干脆一跑了之,扔下一个烂尾楼。
2008年,与牡丹花园有利益关系的人纷纷将马明和曹洪太起诉至法院,原州区法院和固原市中级法院一个月内连续受理了42件起诉马明和曹洪太及开发公司的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涉及标的额高达600余万元,107名群众受骗。
在调查清楚事实后,固原市中级法院紧急召开案情分析会,一致认为,这起群体性矛盾纠纷不但涉及107名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固原社会的稳定,不能简单处理。
为此,固原市中级法院专题向固原市委、政府进行汇报,建议中止民事案件审理,启动刑事程序,及早地从根本上化解这起矛盾纠纷。专题汇报引起固原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领导指示由固原市中级法院牵头成立工作组,对牡丹花园涉及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2009年,马明和曹洪太因诈骗700余万元,被固原市中级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5年,部分相关人员也被警方调查、控制。看到案件有了进展,受害群众情绪逐渐稳定,抢房、占房、缠诉、上访等现象得到缓解。
刑事案件处理后,为了彻底化解矛盾,保障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工作组开始对涉案楼盘购房户进行重新登记,全面进行债权债务清算,共登记购房户175户,申报债权的多达203人。通过甄别,从中剥离高利贷1360万元,最终确定了96套住房的实际所有人,理清实际债务人107人及债务2176万元。
经过分析,固原市中级法院认为,只有让这个楼盘建成、盘活,投入使用,让购房的群众住上房子,合法的债权利益能够兑现,才能彻彻底底化解这起群体性矛盾纠纷。
工作组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艰辛工作。他们进西家、出东家进行资产评估,重新确定建筑施工队、材料供应商,与供电局、住建局等部门多方协调,先后为牡丹花园建设中的通电、通水等减免各种费用262万元。各项建设完工后,对所有房产有序地进行了重新分配,与实际所有权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如今,新房钥匙已分发到住户手中,部分业主已入住。2011年12月,工作组将牡丹花园物业管理移交给银杏家园物业公司,这场纷争彻底化解。
对牡丹花园群体性矛盾纠纷案的成功化解,固原市委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嘉奖了工作组,群众也自发送来锦旗,表达了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