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区法院院长会上,彭阳县法院执行局被评为“2020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2020年,彭阳县法院不断深化执行攻坚,坚持公正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通过建机制、强措施、提质效等举措,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067件,执结1817件,结案率87.91%,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全区第六。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05亿元,首破亿元大关,实际执行到位率42.72%,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全区第三。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均居全区基层法院第一。“3+1”核心指标均优于全区平均水平。
获此殊荣既是对彭阳县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鞭策和鼓励。下一步,彭阳县法院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努力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