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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法院邀请在校师生旁听毒品案件庭审

  

72日,为普及禁毒知识,提高青少年的心理预防能力和禁毒意识,彭阳县法院邀请县职业中学百余名学生走进法院近距离旁听毒品犯罪案件庭审。

上午9时整,审判长敲响法槌,被告人华某某、刘某某等11人被带进法庭,庭审正式开始。20167月,被告人华某某与钟某某等人在福建省长汀县合谋外出生产麻黄碱,后在“58同城网站搜寻到一条彭阳县古城镇海口村某农户出租牛场的信息,便化名来此以生产有机肥为由租用该农户的一块荒地建造厂房,建成后便开始生产。与此同时,几人还在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和河南省兰考县两地同时生产麻黄碱。2017411日,彭阳县古城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生产厂房,刘某某、郑某某等人逃跑,同年5月,上述11人相继被抓获。经查,共缴获麻黄碱成品300余千克,半成品1600余千克,情节特别严重。

庭审结束后,该院与学生们进行了座谈交流。该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贾淑娟以案释法,提醒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提高警惕,远离毒品。同学们也畅所欲言,纷纷表示通过这种零距离接触法庭的形式,直观地了解到庭审的程序规范,感受到了法庭的庄重肃穆和法律的公正严明,同时对毒品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该校的一位学生代表说到:通过这次现场教学,使我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和自由的可贵,作为青少年,我们一定要增强毒品辨别能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通讯员:朱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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