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固原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党纪学习教育有关问题答复(一)》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述文件并安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党中央、区市党委的部署安排,迅速启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并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以严明纪律护航司法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党纪学习教育始终,聚焦重点内容,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坚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抓好以案促学,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深化警示教育,强化警示威慑,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要加强解读阐释,深对化《条例》的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坚持以上率下,从党组班子、支部书记做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要统筹推动落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四风”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结合,同落实自治区高院“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和全市法院深化“八个活动”相结合,一体推动落实。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报道党纪学习教育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氛围,带动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通讯员:王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