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案件移送时间长,移送环节职责不明晰,信息反馈不及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了解决上诉案件移送效率不高的问题,节约群众诉讼时间成本,保障群众诉讼权益及时实现,固原中院研究制定《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把控节点,集中事务办理,强化内部监督,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周期比之前缩短50多天。
一是理顺流转程序,严格把控上诉案件移送期限。《办法》将辖区基层法院向中院移送案件和中院向高院移送案件的时限明确化,在流转程序上细化了移送工作中的各个时间节点,压实立案庭、各业务庭工作人员责任,有效缩短了案件移送流转时间,促进了司法效率的提升。
二是明确事务办理,提高上诉案件移送流转效率。《办法》明确了上诉案件接收移送进出口部门,完善了上诉费用的缴费办法,规范了上诉状送达期限,杜绝因上诉状送达、上诉费用缴纳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时间拖延。
三是规范卷宗要求,确保上诉案件移送材料准确。《办法》明确了上诉案件流传材料的规范性,一审法院移送时应将上诉案件移送函、上诉状及答辩状原件、诉讼费缴费凭证、送达回证等材料移交至二审法院,对材料不完备的则予以退回并在五日内补正完善,减少了程序上的空转。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有效推动案件移送提档加速。《办法》还明确了上诉案件各个流转环节的人员责任,建立上诉案件移送跟踪通报机制,审判管理部门将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超长的案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长期无故拖延的案件进行核查,由督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通讯员: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