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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讲进机关 营造法治新风尚——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通讯员/杨菁)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27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杨静走进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相关法律问题》为题,为40余名干部职工讲授了一堂法治课。

  结合行政机关参加民事诉讼的相关案例,主讲人杨静对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及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同时,针对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着重讲解,并就目前审判实务中审计结论、财政评审意见能否作为结算依据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对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提出了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这堂课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内容丰富,讲的很及时、很实用,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助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更多的民事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

  近年来,固原中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军营”等活动,通过法官普法、以案释法、“法院开放日”等形式,持续有效地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提高广大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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