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实施意见为全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本网讯)218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固原市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和强化工作机制三个层面,要求全市法院自觉站在讲政治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高度,为全力服务保障市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和措施落实落细,坚持服务大局、依法防控原则,提出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履行职能,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30项司法举措。

该《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在疫情防控最吃劲时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高站位,快行动,压责任,严落实,把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统筹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疫情防控期间该延期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延期审理,对于符合诉讼中止条件的案件,依法中止审理或执行,对于申请诉讼期间顺延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危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破坏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村春种备耕、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犯罪行为和侵权行为,要成立以各院院领导为审判长的专门合议庭,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诉讼程序,集中力量依法快审快判,及时打击犯罪,稳妥化解矛盾。在刑事审判方面,依法严惩借疫情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犯罪;依法严惩非法狩猎以及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依法严惩涉疫情贪贿、渎职犯罪;依法严惩涉疫情妨害公务、扰乱社会秩序、侵犯财产等犯罪。在民商事审判方面,加强对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时效利益的保护;对买卖、租赁、融资、劳动争议、建设工程、运输、餐饮、旅游等各类纠纷,加大调解力度,衡平双方利益,引导双方合理负担损失,理性化解纷争,鼓励各方共渡难关。在行政审判方面,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妥善化解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为防控疫情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物资及设施征收征用、不实信息管控处理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对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哄抬物价、编造散布不实信息、违反临时管制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维持,依法支持政府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在执行方面,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该《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要更进一步创新便民利民举措,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创新诉讼服务和审理方式,通过“宁夏微法院”、宁夏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12368服务热线、办公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社交软件、邮寄等方式,积极开展“网上立案” “电话调解”“线上查控”“委托执行”等工作,主动运用“互联网法庭”开展庭审工作,引导当事人把诉讼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确保诉讼服务畅通便利,矛盾纠纷化解高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做到“防疫与便民”两不误。

为使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精准性和实效性,该《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树立 “一盘棋”思想,各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压实各层级工作责任,把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全市法院党员干警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坚守岗位,担当作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和人力保障。

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样是战“疫”的具体行动。该《意见》最后要求,全市法院要找准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做到既不能因为抓审判执行而放松疫情防控,也不能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停滞办案。要建立涉疫情审判执行工作台账,进行专项审判态势分析,结合实际做好审限延长审批和质效考核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进展,及时安排和调整审判执行工作,对于紧急情况、特殊情况,应当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监察委员会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意见,应当在做好防护措施、场所设置的前提下进行开庭审理。市中级法院要加强对下业务培训和指导,统一类案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确保相关案件的审判质量与审判效果。要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研究涉疫情纠纷特点,注意发现、研究涉疫情纠纷反映的突出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相关部门、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高司法保障实效。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军表示,在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胶着对垒和最吃紧、最吃劲的时期,市中院党组经过形势研判、实践分析、充分讨论,制定下发本实施意见,旨在立足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着眼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努力做到“党委政府有所召,人民群众有所呼,全市法院有所应”,共克时艰,同心战“疫”,共同守护好我们固原美丽的家园。(通讯员:李军)

来源: 责任编辑:
☆ 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固原中级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