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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政法委支持法院解决涉党政机关及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近日,固原市党委政法委下发通知转发了固原中院《关于涉党政机关及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未执行案件执行方案》,要求各县(区)政法委和全市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涉党政机关和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办理工作,促使相关党政机关和特殊主体尊法守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通知》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对梳理出的案件“照单全收”,逐一制定执行方案,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严肃处理,对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将按照《关于涉党政机关、涉及特殊群体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通报问责规定》进行处理。

《通知》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要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开展法治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加强部门联动机制,由市县党委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市县(区)法院参与,对8月底前仍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涉案党政机关负责人和特殊主体进行约谈问责。

今年以来,固原中院不断加强与市委、政府、人大、市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沟通交流,进一步争取市委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强化执行联通通报问责机制运用,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通讯员: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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