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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中院八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

  

本网讯(王志宏)419,固原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高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八项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信用宁夏平台作用,严格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快推进与联动部门信息共享,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二是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将 “一把手”工程牢牢抓在手上,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院领导包干负责工作机制,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层层分解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借助区高院“飓风行动”专项活动,对督办、交办和长期未结案件要责任到人,限期办结,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要予以通报、追查问责并严肃处理,对直接领导必要时建议组织调整或免职。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对存在的作风不实、工作不廉的行为要坚决整治,促进执行工作作风根本转变。对有财产的案件必须在执行期限内全部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必须全部符合“终本”案件的条件。对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户”方式进行归集管理,切实解决执行案款底数不清、管理混乱、流转不畅的问题。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行人员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意识。对多年信访案件,必须仔细甄别、尽力化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执行信访案件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切实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加强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通过充实力量,为执行指挥中心增配信息化管理人员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应用,落实值班制度,发挥指挥中心的服务功能和监督功能。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经常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要善于运用指挥中心系统加强执行管理,对执行工作整体情况了如指掌,提高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五是加强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的协调力度。落实好与固原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涉及党政机关、涉及特殊主体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通报问责规定》,定期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涉党政机关、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情况,向党委政法委提出建议,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党政机关、特殊主体,要坚决给予问责,确保此类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全部执结。建立化解涉党政机关、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长效机制。

六是做好第三方评估验收准备工作。要把执行指标体系的各项要求真正吃准、吃透、建立台账,查漏补缺,逐项落实、逐项达标,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狠抓专项巡查和对案件的评查力度,限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力争圆满完成评估验收工作。

七是强化执行保障工作。解决执行难,执行队伍专业化和执行装备现代化是保障。执行人员短缺已经成为执行工作的短板和困难,要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的意见精神,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装备投入、加大人才投入,切实做到保障有力。对执行人员组织各类执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水平,让执行人员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强化实践锻炼,优化知识结构,确保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为执行局增加工作人员充实执行队伍,增加执行警用车辆,成立了由若干名法警组成的执行应急小分队,随时参与执行工作。

八是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宣传效果,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是执行工作面临的客观现实,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应承担的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问题。通过宣传让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并形成广泛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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